何守正的字:
“尸检报告只是冰山一角。真正的秘密在现场。这本笔记是我从现场勘查记录里抄下来的,原件已经被销毁。但抄本在我手里。我没办法了,只能藏在这里。如果有一天有人找到这里,请你把这些交给能说话的人。”
楼明之翻开第一页。
“青霜门案·现场勘查详细记录(抄本)”
记录者署名是“镇江市公安局刑侦技术科·现场勘查组”。日期是1998年3月12日。案发时间是3月11日夜间至12日凌晨。
他往下看。
“现场位于镇江市西郊青霜门祖宅。祖宅为三进院落,占地面积约八百平方米。中心现场位于第二进院落的正厅及东西厢房。正厅地面发现大量血迹,分布形态呈喷射状,喷射方向有三:一为北墙,一为西侧地面,一为东侧立柱。根据血迹分布推断,正厅内至少发生过两次以上的激烈搏斗。”
楼明之翻页。
“东西厢房各发现两具尸体。东厢房死者两名,均为男性,年约三十至四十岁。一具俯卧于门槛处,背心处有三处刺创;另一具仰卧于桌下,胸口中剑,一剑贯穿心脏。西厢房死者两名,均为男性,年约二十五至三十岁。一具倒在窗下,头部有钝器伤;另一具蜷缩于墙角,双手有抵抗伤,致命伤为颈侧刺创。”
他快速往后翻,找到关于女性死者的那一段。
“正厅内发现女性死者一名,年约四十岁。尸体位于正厅主位座椅旁,呈侧卧姿态。颈部缠绕一根白色丝绳,绳结位于颈前。勒痕呈水平环绕,无倾斜角度。死者面部有淤血,眼结膜有出血点。双手指甲内无异物,无皮屑组织,无搏斗痕迹。”
“双手指甲内无异物——说明她没有抓挠过凶手。一个被勒死的人,本能反应是抓挠颈部绳索或凶手的手。除非她在被勒之前已经失去意识。”
谢依兰在旁边轻声说:“先控制,后勒颈。和何雨菲父亲的判断一致。”
楼明之继续往下看。笔记的后半部分,何守正用红笔标注了一段极其关键的记录:
“现场提取物证清单——1. 凶器:单刃剑一把,剑身长三尺,剑柄刻有‘青霜’二字,确认系青霜门掌门佩剑。2. 丝绳一段,白色,系普通丝绸制品。3. 茶杯五只,正厅桌上有茶壶一把、茶杯五只,其中三只有使用痕迹。4. 账本一本,位于正厅角落地上,部分页面被撕毁。5. 电话机一部,电话线被割断。”
楼明之的注意力落在“茶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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