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远存在的、像一道烙印一样的印记。上面刻着一百五十天。一百五十天前,一颗泡泡从洗衣店的门口飘起来,飘过整条街,飘上五楼,飘进一扇打开的窗户,飘到一个男人的手心里。那个男人低头看着那颗泡泡,泡泡的表面映出一个女孩的脸——浑身是泡,头发乱糟糟,光着一只脚,脸上挂着泡泡碎屑,朝他挥手。他握紧了手,想把那颗泡泡留住。但泡泡破了。在他的手心里,无声无息地,像一句没有声音的“我爱你”。他没有难过,因为他知道,明天还会有新的泡泡飘上来。后天也会有。每一天都会有。只要那个女孩还在楼下吹泡泡,只要那个女孩还朝他的窗户挥手,只要那个女孩还对着风说“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”——泡泡就会来。一个接一个,一天接一天,从四月一号到八月二十八号,从八月二十八号到永远。永远有多远?他不知道。但他知道,只要他活着,他就会数。数到数不动的那天。数到泡泡不再飘上来的那天。数到他的眼睛再也看不见的那天。那天,他会闭上眼睛,在黑暗中,继续数。因为那些泡泡已经刻在了他的心上。不是三十七个,不是一百五十个,不是无数个。而是一个。一个就够了。因为那一个上面,有她的全部。她的笑容,她的眼睛,她的嘴巴,她的“我爱你”。她的全部。都在那一颗泡泡里。他接住了。他不会让它破。
(第二十五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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